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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一个朋友急着用钱,他和信用社的借贷员关系很好。和我商量了以后让我在农村信用社贷款十万员给他用借贷员是不是也有不可避免的责任?

    我的一个朋友急着用钱,他和信用社的借贷员关系很好。和我商量了以后让我在农村信用社贷款十万员给他用,我是已婚的并且有两个孩子,按说是需要夫妻共同签字才能贷款。借贷员就以我未婚的名义让我签了字(一开始人行通不过,他不知道怎么弄了一下通过了)我朋友和他哥哥是担保人,后来就把钱贷出来了。后来贷款到期了他们没钱还,现在到期一年多了银行也没有以任何方式通知过我还款,请问过期两年以后是不是就过了诉讼时效,这钱我是不是就不用还了。这钱还不了对我有什么影响,会不会坐牢,借贷员是不是也有不可避免的责任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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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44058138

    发布于2017-03-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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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7736567722 丨Lv 2
    · 你好,具体看您是哪种担保的。建议到律所详询。
    +1 2017-03-14 举报
  • ask9632306003 丨Lv 1
    过了两年也可以起诉,不会坐牢,双方都有责任,如有必要可向银监会投诉(但有可能会牵涉到你,共同造假骗贷)。银行有可能起诉你、你朋友和你朋友哥哥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建议你要求你朋友写借条,以便以后维权。
    +1 2017-03-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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