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ask5961960829
丨Lv 1
夫妻一方放弃继承权,另一方不同意的,这种事例在实践中很少遇到。按照继承法的立法原则,如果大女婿坚持要求继承,能得到法律支持。如果就只该套房产,则先分割一半的共同财产属母亲,另一半由母亲和三个子女共4人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等份继承。除大女儿、大女婿那一份外,其他继承人愿意都由儿子一人继承的话,则儿子可以继承房产价值一半的四分之三,也就是全部房产的八分之三。母亲的房产权有二分之一,这部分可以有2种方式交付儿子。1、生前赠与;2、生前立遗嘱,身后由儿子按遗嘱继承。这么安排,则大女儿女婿可继承房产价值的八分之一,这八分之一可以折算为现金,则整套房子可更名为儿子。办理过程较繁琐,不懂得话,可以委托律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