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是跟我的前任在一起并且有一个2009年出生的宝宝,2010年因为感情不合起诉的话会判给男方吗?$https://m.fang.com/ask/ask_2534687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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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跟我的前任在一起并且有一个2009年出生的宝宝,2010年因为感情不合起诉的话会判给男方吗?
我是跟我的前任在一起并且有一个2009年出生的宝宝,2010年因为感情不合,我们选择了分开。之前宝宝也一直跟我在厦门生活,2016年开始才跟我在老家,我还是在厦门工作,一旦放假,都会带宝宝来厦门。现在男方也结婚生子了,这些年也很少看过宝宝,从2010年分开到2017年他的妈妈在这期间有给宝宝几千块。宝宝的户口在我们女方家,也是跟着我姓。我想问一下,现在宝宝不在我身边,在我妈妈家,起诉的话会判给男方吗?还有这些年的抚养费,我应该怎么做。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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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506308519
发布于2017-03-14 北京市
共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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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200407755
丨Lv 0
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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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10667031
丨Lv 2
一般判给女方,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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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003332339
丨Lv 2
你好,孩子一直由你带,判给你的希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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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708617306
丨Lv 2
可以起诉要求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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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929635484
丨Lv 1
一直是你抚养,一般不会轻易变。抚养费你可起诉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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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541133735
丨Lv 1
上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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