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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2015年7月借钱给别人,约定在2017年7月前还给我,请问我可以申请执行无条件过户给我吗?

    律师你好。我在2015年7月借钱给别人,约定在2017年7月前还给我,并每年给我两万利息,如若没还利息,对方无条件过户给我。对方把门面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压在我这,但是没去房管局办抵押。一年时间到后没有还我2万利息,请问我可以申请执行无条件过户给我吗。谢谢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抵押贷款 土地证 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2873806753

    发布于2017-03-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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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8878787286 丨Lv 2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偿还本金和利息,法院判决生效后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 2017-03-14 举报
  • ask6588366542 丨Lv 1
    您好,需起诉对方按约定还款。如需帮助请电话咨询或面谈,咨询免费。
    +1 2017-03-14 举报
  • ask2796561106 丨Lv 1
    不可以,需要先起诉确定债权,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拍卖对方房产
    +1 2017-03-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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