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在2015年7月借钱给别人,约定在2017年7月前还给我,请问我可以申请执行无条件过户给我吗?$https://m.fang.com/ask/ask_25345830.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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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5年7月借钱给别人,约定在2017年7月前还给我,请问我可以申请执行无条件过户给我吗?
律师你好。我在2015年7月借钱给别人,约定在2017年7月前还给我,并每年给我两万利息,如若没还利息,对方无条件过户给我。对方把门面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压在我这,但是没去房管局办抵押。一年时间到后没有还我2万利息,请问我可以申请执行无条件过户给我吗。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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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873806753
发布于2017-03-14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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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878787286
丨Lv 2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偿还本金和利息,法院判决生效后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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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588366542
丨Lv 1
您好,需起诉对方按约定还款。如需帮助请电话咨询或面谈,咨询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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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796561106
丨Lv 1
不可以,需要先起诉确定债权,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拍卖对方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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