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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结婚廿多年了,几年前妻子离家出走,剩我一人把两个子女养大。大女儿大学己毕业应不应该归家庭债务?

    我结婚廿多年了,几年前妻子离家出走,剩我一人把两个子女养大。大女儿大学己毕业,现在打工。小儿子今年快十八周岁了,现在**。妻子几年前走后,对家庭不管不问,由于长年劳动,几年前我得了,双侧股骨头坏死。无法体力劳动。去年我去法院起诉离婚。一审判不离。今又起诉离婚。请问,共同财产可以分,象我这样,除了有一处房产外,什么都没有。象这样,如果换股骨头所需的费用。应不应该归家庭债务? 北京市

    共同财产 房产 举报

    提问者:ask5042078964

    发布于2017-03-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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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241171763 丨Lv 1
    可以作为共同债务。如需帮助请来电。
    +1 2017-03-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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