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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父亲当年失手杀了人,在2012年5月30日被判处死刑高法为何不受理?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父亲当年失手杀了人,在2012年5月30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执行机关河南省第二监狱提出,罪犯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建议对其减刑。我父亲他是2016年9月后无期满两年的,在无期考核期内评审均为优秀。现在听说政策改了,原判死缓减为无期后,要三年考核期后才能减为有期,减为有期幅度是25年。在此我有第一个疑问:新的减刑是2017年1月1日起实行,而我父亲的无期考核在2016年9月份就满两年了,各方面都符合了当时无期减刑条件政策。那时我父亲的减刑工作已经进入法定程序,当时新的减刑政策还没有实施,高法为何不受理?为此将加刑近8年。(按照减刑程序法高法认为不符 北京市

    提问者:ask5054442634

    发布于2017-03-14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 ask4242489789 丨Lv 2
    你说的有道理,法院不受理不合适,但你说增加8年没有依据。原规定是无期后满两年可减为25年,现在是无期后满三年可减为25年,减轻幅度都是25年,其实差不多,只不过晚了一年减刑
    +1 2017-03-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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