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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半个月前打了一个女士一耳光。事后,她报警了,警察与我联系后她凭什么误工?

    律师 你好。我在半个月前打了一个女士一耳光。事后,她报警了,警察与我联系后,在第二天结案并处罚我500元的治安处罚费。但是该女士后来找到我,要我赔偿6000+元(含检查费900元+误工半个月费+孩子的奶粉钱)她是生产8个月后的乳母,说被打了一耳光后吓得出不了奶了。但是医院的检查结果表明她一切健康,她一个药也没开出来。就问我要误工费和奶粉钱,这样合法吗?因为医生并没有开出任何疾病诊断,她凭什么误工?误工总要有理由和证据的吧,明明就是她自己不想上班,请了半个月的假,为什么要我承担误工费,如果医生开出诊断证明说要休息半个月也行,可是这些都是没有的。而且她以受到惊吓没有奶,问我要奶粉钱,这个合理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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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766993844

    发布于2017-03-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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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4975738396 丨Lv 0
    不合理 让对方起诉 你等着当被告
    +1 2017-03-14 举报
  • wwwqa 丨Lv 4
    如果女士主张的事实属实,那么她的要求可能是合理的,但是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却未必合法。因为她要为她的主张提供相应证据。医疗费要有医疗费用发票或者结算单据,误工费需要医院出具休治证明,奶粉钱需要举证证明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往往需要医师诊断结论才能证明这一点。如果她提供不出相应证据,她的要求不会被支持。
    +1 2017-03-14 举报
  • yjjoy 丨Lv 4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1 2017-03-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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