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有限公司公司的法人,现在公司破产了,公司还有两个股东,期中有一个股东拿了5万块钱买了百分之20的股份我们应不应该给她呢?
你好,我是一个有限公司公司的法人,现在公司破产了,公司还有两个股东,期中有一个股东拿了5万块钱买了百分之20的股份,过年期间,买百分之20股份的这个股东,她拿了公司7千多块钱给她儿子上学,导致公司运转不过来,原本这个钱是用来交房租费用的,我叫她钱钱拿出来给房租费先交了再说其他的事情,但是她就是说没有钱,要交的话要先给她的的5万块钱给她才可以,现在拿她没有办法,法人只好自己给钱先拿出来交房租费,但是她一直要她的这个5万块钱的股份钱,您觉得这个钱,我们应不应该给她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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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552799350
发布于2017-03-1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