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法律纠纷
  • 小朋友还说要进行去疤痕手术,要求幼儿园赔偿

    小朋友在幼儿园户外活动时,意外将手肘骨头摔裂。进行两次手术后,恢复良好回园就读。家长已经进行了意外险的赔付,园方也进行了校方责任险的理赔。可家长现在又说要对小孩受伤部位进行去疤痕手术,要求园方承担费用。请问这种要求合理吗?园方需不需要承担这种的责任?还要不要进行赔偿,如果需要,要进行哪些方面的赔偿? 北京市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sk7248346822

    发布于2017-03-1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ask4549946765 丨Lv 2
    按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除外。所以,如果有疤痕,所付费用也是受到的伤害损失,通常是要承担这些赔偿的,除非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了。但应当需要鉴定,因为这种手术的费用可能畸高,应当按必要费用计算。
    +1 2017-03-12 举报
  • ask7134519675 丨Lv 1
    你好,需协商补偿。
    +1 2017-03-1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