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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一个远房亲戚(南方)处了个对象,女方怀孕三个月,两人登记差

    我一个远房亲戚(南方)处了个对象,女方怀孕三个月,两人登记差不多一个月,没办婚礼,男方给了女方5万彩礼,买东西花了两万,现在他俩因为一些事情又要闹离婚,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一是剩下的彩礼钱男方可不可以要回来,二是女方怀孕,一旦离婚,男方要不要给女方相应赔偿,补偿多少?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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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335300934

    发布于2017-03-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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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9906344088 丨Lv 2
    既然已经结婚且共同生活的,彩礼是不需要退还的,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离婚,离婚不存在过错方的话,是没有补偿的。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咨询。
    +1 2017-03-12 举报
  • ask3686278559 丨Lv 1
    登记了,还怀孕了,结婚的目的已然实现。彩礼钱,不应该退。怀孕期间男方不得起诉离婚。女方提出可以。
    +1 2017-03-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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