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的协议书上说三套房子是留给我的,但是母亲坚持不给我
我是一名25岁的成年人,暂时还和母亲一起居住。现在在准备结婚,现在在上海没有房子在个人名下。因为一次父母吵架,看到了离婚协议书,说的是,三套房子在我能独立生活后转到我名下,在我未能独立生活前,由我母亲代为保管。但是因为离婚已经10年了,10年内,我母亲卖了其中一套房子,在我大概15岁的时候,还未成年,但是她天天和我说要卖房子,我也只能同意了,因为我不知道这套房子离婚的时候是留给我的。后来,这次要结婚了,才发现。协议中的另一套房子,也被我母亲卖掉了。然后因为在同楼层有另一套房子,是由家里其他亲戚买的,然后我母亲可能私底下把房钱转给那个亲戚了,所以,她一直说,这个房子就是她自己(我母亲)的。但是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我家里那个亲戚的。而这套房子,我母亲说是要留给我作为婚房的,但是不肯过户到我名下。而最后一套房子,由我母亲现在正在居住。如果情况是这样的话,我能否凭着离婚协议书,去起诉,要求她,把那套婚房过户给我的话,法律会支持吗?因为虽然我母亲可能已经给了那个亲戚钱了,但是不知道为了什么,一直没有过户到她名下。而现在,她也用各种理由来阻止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如果要起诉的话,可以以我个人名义起诉吗?还是要我父亲起诉?能否胜诉?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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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parogao
发布于2017-03-1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