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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各位大大 本人2014年五月进入公司,2016年11月检查怀孕12期间的社保或赔偿吗?

    咨询各位律师大大 本人2014年五月进入公司,2016年11月检查怀孕,期间请过一次一个月假期,时间是2017.2.7-2017.3.8号,有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单和病历本诊断结果,现在假期到了,因身体不适必须卧床,医生重新开了一个月病假单,公司不批准了且前面一个月假期人资说是事假不能发我工资,入职两年公司为我缴纳社保是从2016年1月开始缴纳的。请问我后面如果要请假如何才能让公司批准呢?我可以要求公司为我补交2014.5-2015.12期间的社保或赔偿吗?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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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146582234

    发布于2017-03-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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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6833746643 丨Lv 1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举报, 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电话咨询或见面详谈。谢谢!
    +1 2017-03-10 举报
  • ask724248417 丨Lv 2
    你好,可以要求补缴。请假问与公司协商。
    +1 2017-03-10 举报
  • ask2052418050 丨Lv 2
    你好,孕期单位不能开除,除非是有重大过错,你因为怀孕无法完成工作,可以和单位协商暂时更换岗位。非产假的休息属于病假,法律对病假有明确的规定,你的病假已经休完了。
    +1 2017-03-10 举报
  • ask3802024272 丨Lv 1
    病假不用批。应补交社保
    +1 2017-03-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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