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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子主人在把房子作为抵债品抵押给债主 房子市值二百四十万 抵押给债主一百九十万 剩下的九十万是房主欠银行的钱 债主承诺把这九十万还给银行 所以一百九十万作为首付 当九十万付清时 房子就过户给了债主 当房主把房子过户给债主后 原房主又把房子已抵押的形式租给另一个债主 出租合同年限为三十年并且在合同里说明了当房子转让后合同依然有效(作为一开始的房主现在已逃匿) 现在房子如今的所有者和租赁者两方分别作为被告和原告 这个案子应该怎么解决矛盾呢

    一房子主人在把房子作为抵债品抵押给债主 房子市值二百四十万 抵押给债主一百九十万 剩下的九十万是房主欠银行的钱 债主承诺把这九十万还给银行 所以一百九十万作为首付 当九十万付清时 房子就过户给了债主当房主把房子过户给债主后原房主又把房子已抵押的形式租给另一个债主 出租合同年限为三十年并且在合同里说明了当房子转让后合同依然有效(作为一开始的房主现在已逃匿)现在房子如今的所有者和租赁者两方分别作为被告和原告 这个案子应该怎么解决矛盾呢 北京市

    抵押贷款 租房 房子 首付 举报

    提问者:ask6598221691

    发布于2017-03-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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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8983894785 丨Lv 1
    原房主可能构成诈骗 报警比较适当
    +1 2017-03-10 举报
  • ask3754739971 丨Lv 1
    你好!需区分合同签订时的真实意思风险。来电
    +1 2017-03-10 举报
  • ask9450423766 丨Lv 2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帮助维权
    +1 2017-03-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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