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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女儿是文体委员,在晚自习由学校组织的集训时,她班上的另一女同学蹲在地上其赔偿应怎样处理?

    (我的女儿是文体委员,在晚自习由学校组织的集训时,她班上的另一女同学蹲在地上,教官让我的女儿去处理,我的女儿让另一女同学站起来,结果对方沒有站起来,结果我的女儿朝对方小腿上踢了两脚,造成对方胫骨受到损伤,其赔偿应怎样处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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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316077948

    发布于2017-03-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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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1908550715 丨Lv 1
    孩子未成年,家长得承担责任的,当然学校也应有责任.
    +1 2017-03-07 举报
  • ask8315271329 丨Lv 0
    你好,根据你的案情描述你的女儿存在过错,作为法定监护人,应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同时学校有管理不善的责任,也应该适当赔偿。
    +1 2017-03-07 举报
  • ask7231921341 丨Lv 2
    学校和你女儿都有责任,学校责任大一些
    +1 2017-03-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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