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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打之后,打人者应怎样判刑?

    我是纱窗的,一天我在家做纱窗,有人打电话要做纱窗,我根据打电话人的要求来到指定地点,有一人问我,你是做纱窗的吗,我回答,是,随后对方说我们老大在里面等你,我一听老大,有点像黑社会性质,没有答应进去,在我话音未落,就上来四个人把我打到在地,在我昏迷之际,头部流血不止,四人均逃离,无一人救治,无一人报警,事后路人路过报警,我在医院昏迷住院期间,无一人探望,情节特别恶劣,这是一个有预谋,有组织,有策划的黑社会寻衅滋事罪,事后,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害罪。现有犯罪嫌疑人和主谋共五人,其中有两名是未成年犯罪,问:其他三名成年人包括一名主谋应判多少年有期徒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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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52349408

    发布于2017-03-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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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550295586 丨Lv 1
    你好,可以来电咨询
    +1 2017-03-07 举报
  • ask3017758502 丨Lv 2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若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1 2017-03-07 举报
  • ask494031631 丨Lv 0
    你好,建议面议律师,网络上毕竟了解不全面
    +1 2017-03-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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