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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家平房东边3米左右建六七层小区。影响采光。请问我们有没有权利要求赔偿。居小区负责人说“没有理由赔偿

    我家平房东边3米左右建六七层小区。影响采光。请问我们有没有权利要求赔偿。居小区负责人说“没有理由赔偿给我。如果小区建在我们前面才会赔偿给我们”。他的说法正确吗?国家在这方面有没有规定。 北京市

    房产纠纷 平房 采光 举报

    提问者:上海崇明岛钓虾客

    发布于2017-03-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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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2412682563 丨Lv 2
    判断采光权被侵犯可参照的标准主要是《国家标准城市居民住宅区规划涉及规范》第五章中规定,“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一定的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从相邻关系角度,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相邻建筑物的所有人或利用人之人有一定容忍义务。
    +1 2017-03-06 举报
  • ask366312066 丨Lv 1
    只要能够证明影响你们的采光权,就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最好找个评估机构先评估下
    +1 2017-03-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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