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买卖房合同内容不全,又没卖方妻子的签字,买方又没付清款,没有过户卖方能解除合同吗?$https://m.fang.com/ask/ask_2510095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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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合同内容不全,又没卖方妻子的签字,买方又没付清款,没有过户卖方能解除合同吗?
请问:买卖房合同内容不全,又没卖方妻子的签字,买方又没付清款,没有过户,卖方能解除合同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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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5369072675
发布于2017-03-05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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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578255549
丨Lv 1
你好,卖方无权解除合同,但其妻子可以未经共有人同意,一方擅自处分该房产行为无效为由,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男方和买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你们的情形是对方没有付清款项,没有登记过户,因此可以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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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songprince
丨Lv 4
需要根据合同内容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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