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来与对方合作做两个施工项目,根据合同我们双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同时向共管帐户注资600万元用什么方法追回自己投资呢?
我们原来与对方合作做两个施工项目,根据合同我们双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同时向共管帐户注资600万元,可当我方注资430万元时,对方却只是以投标花了80多万为注资,我方本着把项目完成的目标当时并未深究,但后项目第一次拔付300多万进度款对方竟不走共管帐,挪走他用,我方一直督促对方拿钱出来,对方一直推三推四,更甚把第二笔拔款270多万也挪走他用,无法归帐,而这些都是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发生,没办法我方看合作不下,同对方协调取消合作,对方同意支付我方400多万元我们垫资,同时付80多万利息,虽然对方签字认可,可对方还是不支付我方,请问这事如何处理,用什么方法追回自己投资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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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7549778471
发布于2017-03-0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