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所在房屋动迁(公有房屋),动迁款大概310万左右,大姨妈是承租人,
户口所在房屋动迁(公有房屋),动迁款大概310万左右,大姨妈是承租人,现有8个户口(大姨妈家3人,二姨妈家4人,我1人),我在2001年左右户口迁入该房屋(户主同意),户口所在房屋有2个单间一个阁楼,当时2个姨妈各住1间,我住阁楼(阁楼高度1.3米不到),老房子无卫生间,无法洗澡。之后住了1年不到一点,搬出独立居住在娘舅提供的10平米房子(他处)。2005年自己买商品房,2006年结婚。现在姨妈以我没有住满一年,只是空挂户口,不是同住人为理由,只愿意分15万给我。本人名下有1套房,和父母共有1套房,都是2005年之后购买的商品房。没有享受过他处的福利分房。我该怎么办?我有权利分得动迁款么?我是不是可以被认定为同住人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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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678871997
发布于2017-03-0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