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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最大限度的获取劳动纠纷方面的补偿

    我与北京A公司与2015年04月09日签订劳动合同,入职时对于薪资的约定是月薪18000元人民币,其中90%共计16200元为当月发放,剩余10%共计每月1800元年底统一发放,试用期3个月,工资为16200元工资的80%共计12960元,其中对于工资数额的约定单独签署了一份协议存放于单位,并没有写到劳动合同中。 2015年12月,因甘肃X平台开发需求,公司要求研发部去甘肃兰州出差办公,因为家里孩子需要有人看管,故与公司商定加薪到25K后出差,让孩子姥爷从广西来北京照看孩子。加薪的要求是跟当时公司副总商议通过,本人曾多次与其确认后才去的甘肃。公司副总曾表示放心去,加薪肯定没有问题。 在甘肃期间经常加班到晚上1、2点钟,而且没有周末,期间本人曾多次询问2015年的绩效工资何时下发,在3月15日左右得到公司答复因为平台开发进度老板不满意,不承认加薪要求,绩效也因为开发进度的原因不再发放。经与公司总助沟通,她让我先写一份离职申请,然后先回北京休息,等待与公司总经理沟通后再做处理。 回北京后一直没有得到公司的通知,一直等到2016年4月初的时候因为公司发3月考勤Excel表的时候才知道,公司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已经将我做离职处理,且将社保减除,让我被迫抓紧时间在另一家公司临时上了社保以保障社保不断。4月中旬得到公司通知办理交接,期间与交接人员SDD、ZH沟通过发2、3月工资和应发绩效工资事宜,如不发则去劳动仲裁,她们答应先办交接后与总经理商议并给我答复。4月14日办理了交接手续后一直没有得到公司的回应。 本人遂在朝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要求发放工资及绩效工资,加班15天左右的加班费,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经过漫长的等待与庭审,劳动仲裁判我胜诉,但只支持工资和绩效工资,并于2016年11月10日送达了裁决书。 在2016年11月23日,公司不服裁决结果在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本人在接到朝阳区人民法院打来的提出调解的电话后明确表示拒绝调解,直接上庭。但至今仍未获得开庭通知。 加班时间都是单位统计并发放Excel表,但单位提供的Excel表里人为删除了这条记录,在劳动仲裁时单位提出存放在单位的工资约定丢失了,法院提出上述时却辩称工资一式两份要我提供。 我想就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所欠五险一金、拖欠工资、工资及绩效工资提出补偿要求该咋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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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478100135

    发布于2017-03-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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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天马独行空 丨Lv 4
    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1 2017-03-05 举报
  • 可爱丽儿 丨Lv 4
    您好,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
    +1 2017-03-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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