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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0
您好!赔偿有,第一,医疗费依据医疗票据。第二,误工费,个人收入乘以误工期限,误工期限在四到六个月,具体法医鉴定为准。第三,护理费,计算方法于误工费一样,护理期限在二到三个月。第四,营养费,一天二十,期限为两到三个月。第五,住院伙食补助费,一天一百元,期限为住院期间。第六,伤残赔偿金,您的伤应评定十级伤残,具体法医鉴定为准,按城镇标准赔偿五万多。第七,后续治疗费用,内固定需要二次手术,手术费法医鉴定为准。第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依据需要抚养,赡养人数,尽抚养,赡养人数等具体确定。第九,精神损害赔偿,依据伤残等级级别具体确定。第十,交通费等以具体消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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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330295779
丨Lv 0
您好,宝伦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服务! 基于您提供的案件事实,作出如下法律分析: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您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经有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构成伤残的,则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具体的赔偿数额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比例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来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释明:以上咨询意见以您提供案件事实为基础,以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为您提供参考。详细准确的法律意见建议您前来陕西宝伦律师事务所由马晓静律师为您解答。地址:陕西省未央区龙首原荣豪大厦14楼。希望您能对我们的回复作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