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我的案情是我和我爱人2007年元月登记结婚,我系再婚婚前没有子女请问我应该交还是不交?

    您好!我的案情是我和我爱人2007年元月登记结婚,我系再婚婚前没有子女。我爱人83年的2005年在广东打工与一男青年未婚生一子因为某些原因他们未能在一起。我爱人带着她的私子与我结婚现在都落户我家。现在我爱人怀孕7个月了我去我们镇府办理准生证被工作人员告知要交一万元的罚款才可以办证。说是我爱人第一胎未婚生育要征收一万块钱的社会抚养费,请问我应该交还是不交? 北京市

    落户 举报

    提问者:ask2785381323

    发布于2017-03-0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ask7856227817 丨Lv 0
    具体要询问当地的计生部门,罚款必须说明原因
    +1 2017-03-04 举报
  • ask3907430740 丨Lv 0
    不用交,没有相关规定你要交。
    +1 2017-03-04 举报
  • ask3357892687 丨Lv 1
    你好,不服的,可诉讼解决。
    +1 2017-03-0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