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人病危时使用不诚信蒙骗手段得到的房产转让证明有法律效益吗?
律师您好,我爷爷奶奶名下有一套房产,而且爷爷奶奶也一直是我和我爸妈居住照顾,去年8月,奶奶住院病危,我大舅(我爸的大哥)用哄骗的手段,骗我爷爷说户口本大证换小证,骗得我爷爷奶奶的签名,去派出所补办了新的户口本,其实老户口本一直在我这里,然后又用不诚信的手段,骗得了老人的签名(未跟老人提及是办房产转让),私自去办理了房产转让,把我奶奶的50%产权转到了大舅自己名下,请问,这样得来的房产转让,有法律效益吗?另外,我奶奶自己病危时的意思是,把房产给我大舅和我爸一人一半,我爷爷还很健康所以谁也不分配。那么请问我奶奶所说的:我大舅和我爸一人一半,是否只能是她自己50%的部分一人一半,而她的50%已经给我大舅非法夺取了,我们应该如何是好?怎么保障老人和我们自身的利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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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309739431
发布于2017-03-0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