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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257584447 丨Lv 2
    你好,很高兴问您解答!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条例 中规定的纳税人是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我对这个理解一直有歧义,转租的话这个纳税人到底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关注很长时间,一直没有找到相关解释。如果是租用集体土地的话,这个很清晰: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个缴纳的税金可以做为费用扣除。
    +11 2017-03-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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