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丽湖名轩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将阳台变成露台!违法建设大致有几类?(来自佛山丽湖名轩小区)$https://m.fang.com/ask/ask_2500090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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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湖名轩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将阳台变成露台!违法建设大致有几类?(来自佛山丽湖名轩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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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8528431505
发布于2017-03-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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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712170277
丨Lv 1
无证房产买卖合同要分情况,不是违法建设的房子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将无证房产分为两类,一类是违法建设,另一类是其他无产权证明房产。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违法建设大致有以下几类: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二、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三、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建设的。四、擅自买卖、转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利用失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五、批准的临时建设工程改变成永久性、半永久性工程或者临时建筑逾期不拆除的。六、旧城改造中规划明确应予以拆除的建筑而未拆除的。七、利用越权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八、其它违反城市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这类房屋通常是违反规划应当拆除或被没收的。而其他无证房产相对来说复杂一些,包括一些本应登记而没有登记的房屋,特别是一些因政策历史原因长期没有登记的老旧房屋、继承的祖屋、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法院裁判文书确定权属的房屋等等。此类房产是符合城乡规划的房屋,只是没有办理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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