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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闲云野 丨Lv 0
    您好,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审核:(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方,依法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让合同应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受让方(申请人)签订,其他部门、组织和个人为出让方与他人签订的出让合同无效;(2)出让标的只能是经依法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集体土地使用权或未经依法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签定的出让合同无效。 所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处罚需要查询相关法规。
    +1 2017-03-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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