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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547775065 丨Lv 2
    南京江宁经济适用房过户办法;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超过五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南京江宁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南京江宁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土地收益金,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 等房产性质变为商品房以后,其过户流程就与普通商品房过户流程一样了。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实际时为准。
    +1 2017-03-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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