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物业收费标准住户们不认可怎么办?$https://m.fang.com/ask/ask_2498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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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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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椒面瓜儿
丨Lv 3
你好!第一:物业管理费不是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商定了标准就可以的,要报当地物价局,经物价部门核定后,才可以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的!第二:小区的业主如果对现物业不满,要解聘该物业,要召开业主大会,经大会通过,才可以解聘现业主,重新聘请新的物业!第三:业主如果私自不交纳物业费,物业有权向法院起诉业主欠费,建议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来解决,不要擅自不交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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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宝儿
丨Lv 3
渝seeker:你好!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前期物业管理是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开发商聘请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的物业管理,其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根据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定的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核定收费标准; 第二,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成立,不叫前期物业管理,就叫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可以由业主大会的委托或者授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协商,报业主大会批准生效。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的收费标准没有经过业主大会批准是没有效力的。如果他们到法院起诉大家,等于告自己,肯定输。 第三,你们要罢免业主委员会,经过有20%投票权的业主共同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业主大会一般定期召开),通过业主大会罢免。然后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记住,罢免和选举结果要在一个月内报当地居委会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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