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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湖南湘乡的网友,我妈去年在公交车上摔伤,(责任是公交车)经治疗37天后现己出院具体是多少?

    您好,我是湖南湘乡的网友,我妈去年在公交车上摔伤,(责任是公交车)经治疗37天后现己出院。医院花费是伍万肆仠元,现公交公司己付清。但我妈现鉴定是9级伤残,我妈现65岁,属城镇无业人员。我想咨询一下我妈的伤残赔偿怎么算?具体是多少?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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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467704930

    发布于2017-03-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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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392315065 丨Lv 2
    九级伤残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1、 医药费:根据实院发生计算,请一定保管好票据原件;2、 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3、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为500至5000元;4、 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5、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6、 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城镇标准:31284元×157、被扶养人生活费8、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9、交通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9、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一般500至2000元;10、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11、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为5000至10000元左右。
    +1 2017-03-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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