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们离婚一年了,在乡司发所协议离婚的。双方因感情不合,无共同财产我给女儿的五万块钱有没有监督权力?$https://m.fang.com/ask/ask_2487748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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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离婚一年了,在乡司发所协议离婚的。双方因感情不合,无共同财产我给女儿的五万块钱有没有监督权力?
你好,我们离婚一年了,在乡司发所协议离婚的。双方因感情不合,无共同财产,两个孩子女儿女方抚养,男孩我抚养。双方有孩子探视,短期居住权,为了这个条件另外给女儿五万元钱的生活及上学费用。现在女方不让看女儿,电话也不让接,短期居住更不让,我给女儿的五万块钱有没有监督权力。打工者的求助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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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
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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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5186575164
发布于2017-03-01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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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897218290
丨Lv 1
你好,这个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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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541707905
丨Lv 1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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