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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韩律师,我想咨询点问题,我在一所医院上班,前几年的时候医院派我们

    你好,韩律师,我想咨询点问题,我在一所医院上班,前几年的时候医院派我们出去进修,进修前让我们签订了一个进修合同,上面写服务期5年,不到时间离职的话,需要赔偿进修期间所有的工资,进修费,住宿费。进修回来已经上班2.5年了,我大致算了算,需要赔45000多,这合理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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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048652243

    发布于2017-03-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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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天宇唯一 丨Lv 3
    不合理,建议协商处理
    +1 2017-03-01 举报
  • ask9966057499 丨Lv 1
    这样是不合理的,医院这个协议有一部分约定是无效的。
    +1 2017-03-01 举报
  • ask5050930575 丨Lv 1
    按照进修合同约定处理
    +1 2017-03-01 举报
  • ask1619404557 丨Lv 1
    个人认为如果该合同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不过,用人单位出资让劳动者去培训,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金额最高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支出的培训费用,且按约定期限逐年递减.因此,单位如果支付了有关的进修培训费用,是可以约定服务期的,不过违约金数额不应超过单位支出的费用。
    +1 2017-03-01 举报
  • ask8283703255 丨Lv 3
    你好,按照进修合同约定处理
    +1 2017-03-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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