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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2008年初二认识一个我妹妹一个同事,来我家做客是不是应该给孩子一些抚养费?

    你好!律师,请问,我在2008年初二认识一个我妹妹一个同事,来我家做客,后来我们彼此之间都有了点好感,就在一起生活了,那个时候我们年龄都比较小没有到结婚证,也没办酒席,2009年12月24号我们就有了自己的宝宝出生了!生活三年,在2011年的时候她要出去工作,工作不到一年,她就在外面找了一个男朋友,后来我被我发现了!20012年5月份宝宝三岁的时候,我提出分手,此事到今,分手整整四五年了!现在宝宝七岁了,据我所知她在20012年八月份结婚了!请问,母亲这样的,是不是应该给孩子一些抚养费??? 北京市

    结婚证 举报

    提问者:ask4283580595

    发布于2017-03-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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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ask2966058075 丨Lv 2
    协商不成,可起诉主张抚养费,你的具体情况?
    +1 2017-03-01 举报
  • ask443894457 丨Lv 1
    你好!应该支付抚养费!
    +1 2017-03-01 举报
  • zhuhuadashi 丨Lv 0
    可以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
    +1 2017-03-01 举报
  • ask9605473165 丨Lv 1
    必须支付抚养费
    +1 2017-03-01 举报
  • ask9489763354 丨Lv 2
    您好!您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1 2017-03-01 举报
  • ask976960607 丨Lv 2
    需要支付小孩抚养费
    +1 2017-03-01 举报
  • ask3624368484 丨Lv 2
    女方应当支付小孩抚养费,协商不成的,建议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解决。
    +1 2017-03-01 举报
  • ask6075229410 丨Lv 2
    您好,要支付抚养费。
    +1 2017-03-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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