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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的一处房产合同上是2015年九月三十日交房,但开发商到2017年的二月十日才正式交房请问是不是真的有法律依据的?

    我们的一处房产合同上是2015年九月三十日交房,但开发商到2017年的二月十日才正式交房,应支付我们十五个月的违约金,但开发商拒不支付全额的违约金,只肯付百分之六十的违约金,说我们的违约金超过了房款的百分之二十,说有法可依,有据可查,请问是不是真的有法律依据的? 北京市

    购房 违约金 开发商 房产 举报

    提问者:ask5145533756

    发布于2017-03-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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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986023750 丨Lv 2
    可以起诉要求支付违约金
    +1 2017-03-01 举报
  • ask1238038556 丨Lv 1
    不超过房屋总价的30%
    +1 2017-03-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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