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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我09年借了别人十五万元,利息是3分,借条是加利息一起

    你好,我09年借了别人十五万元,利息是3分,借条是加利息一起写的21万多,用房产证抵押,因为受了骗血本无归,对方告到法院,可能因为我只有一套房子,法院判我归还对方21万,因为要还债,我只好把小孩寄养在丈母娘家,因为房子一直被对方占着,带着老婆到广东打工,今年因为小孩生病,上学要接送,我们只好回家,回到家对方说房子让法院拍卖给了他,十九万,说我还要给他三万多,法院拍卖房子我怎么不知道,而房产局档案怎么还是我的名字,再说那时的房价也不止那么多啊,我05年买的房子130多平米,至少也值三四十万啊,我现在一家四口无家可归,不知可不可通过法律途径还钱给他要回我的房子,拜托了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房价 抵押贷款 房地产拍卖 举报

    提问者:ask3587677731

    发布于2017-03-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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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datangwuben 丨Lv 1
    你好,建议你委托律师了解你当年这个案子的整个流程。如果是拍卖的话,对方肯定是申请强制执行的,而且当年已经对你的房子进行了评估和拍卖,我觉得首先要了解整个流程才可以作判断,从而分析能否要回你那套房。但像你说,现在房产局的名字还是登记在你名下的话,我觉得法院的程序有可能还没走完,建议及提早介入,了解情况,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1 2017-03-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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