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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曹燕生了 丨Lv 0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XXXXX年生,系XXXX镇居民,19XX年至20XX年在XXX厂做工,20XX年以后无固定职业。丈夫 XXX,XXX年生,X镇XX旱田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20XX年11月5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女儿许晴,现年8岁,就读于XX县民族小学三年级。 本人长期以来身患XXX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X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20XX年8月和20XX年12月,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人和丈夫20XX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1 2017-02-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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