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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3602216985 丨Lv 1
    除非是才发放的,否则属于闲置,不确权<
    +11 2017-02-28 举报
  • ask3653580637 丨Lv 1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土地确权。 是政府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宅基地可以适用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 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1982年2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3、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 7、改建。 6、1982年2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土地所有权,不确定土地使用权,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 9、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地籍调查,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简称土地确权。 5,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 8,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超过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确定,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建、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注册: 1、接受转让、翻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 2、核属审核。 是政府依照法律、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 3、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空闲或房屋坍塌、按照确权规定,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4,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可以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可以适用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展开
    +1 2017-02-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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