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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新生儿死亡赔偿的事项

    我与妻子于2016年初结婚,婚后不久妻子便怀孕。于2017年1月19日出现预产征兆后便选择在 医院住院进行分娩。在分娩过程中由于院方医护人员失职,导致我的孩子死亡。之后应院方要求将相关材料递交于宁夏医疗事故调节委员会鉴定。鉴定结果为院方医护人员在为我妻子进行分娩过程中确实存在严重失误。我想咨询一下如果要就该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具体该怎样做?具体的赔偿要求应该依据什么来计算?我 恳请有关专业人士帮忙解答。非常感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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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690047026

    发布于2017-02-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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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3809545689 丨Lv 1
    如果的确有证据证明是医疗事故,可以以医疗事故纠纷的案由提起诉讼
    +1 2017-02-27 举报
  • ask249879889 丨Lv 0
    如果诉讼,时间较长,中间还要鉴定,确定参与度,之后才能计算出损失额
    +1 2017-02-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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