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我这样算吗?
我和我老公是假离婚,因为他说要拆迁,非要去假离婚搞个户头,当时我们的宝宝2岁,离婚后我们一直生活在一起,家里的电费都是我交的,直到我被逼离开,我们是2012.12.22离婚的,我是去年11月搬走的,我一搬走,他就把他的情人带回家了。现在女儿抚养费也没有,请问我现在可以为自己讨回公道吗?因为是假离婚,我什么都没有要,我离婚后在一起生活了6年,属于事实婚姻吗?女儿他就没有养过,基本上都是我自己一个人养,我现在不想让他这么舒服,不是关于钱不钱的问题,是做人的最基本的一个道德问题,请问律师有什么好的建议 北京市
更多
拆迁
举报
提问者:eyeliner
发布于2017-02-2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