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法律纠纷
  • 我司想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等

    我司从16年由中外合资转为外商独资企业,因管理变动,员工个人行为有损公司管理方针,想语他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赔偿及相关问题。 北京市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鱼子韩

    发布于2017-02-2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ask8073245871 丨Lv 1
    如果员工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员工有其他不当行为属于法定解除条件的,公司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如果没有法定解除理由,双方可以协商解约,按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1 2017-02-27 举报
  • qkbvvh 丨Lv 0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七条、八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
    +1 2017-02-27 举报
  • ask1687352713 丨Lv 1
    首先可以与其协商解除,原则上,如果是单位违法辞退,需要支付其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如果是正常解除,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 2017-02-27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