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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孩子今年16周岁,上高一,在学校与同学发生争执,把对方鼻子

    我孩子今年16周岁,上高一,在学校与同学发生争执,把对方鼻子打骨折,住院大概11天,医药费大概6000左右。对方要11万赔偿,我们没有同意,并且对方还要做轻伤签订,这种事能够成轻伤吗?如果追究刑事责任孩子还能否上学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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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677352205

    发布于2017-02-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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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190159016 丨Lv 1
    你好,你孩子才16岁,如构成轻伤,一般也不会有刑事责任,但是对方赔偿不合理,现在对方要赔偿110万有什么依据吗?还需了解更多情况,建议直接电话沟通,我好为你分析
    +1 2017-02-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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