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权,非住宅,能否得到赔偿。谢谢!
1:整栋大楼属于危旧房,面临政府拆迁,楼上所有租户都得到赔偿,而我是底层门面租户。2:房子定位危旧房,属于政府拆迁。3:这栋大楼建于1974年,那个时候并没有产权这个说法,直到补偿,楼上和我(都未有产权,一直属于租户关系)4:楼上的租户的赔偿是8000多一个平方,我这种属于非住宅,按照政府发的公告,是2万多一个平方,我如果得到赔偿,是按多少来配?5:由于属于非住宅,赔偿的方法是什么?还有有什么国家的法律,法规来说明。我是重庆大渡口的,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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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105302188
发布于2017-02-2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