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退休老教师,有两个儿子,1984年再婚(有一个继子(腿瘸)、两个
有一个退休老教师,有两个儿子,1984年再婚(有一个继子(腿瘸)、两个继女(均已出嫁)),到2011年底一直与再婚妻子和继子女生活,退休金主要由其自己自由支配。2012年开始与小儿子居住,退休教师平均每月有退休金约2500元,1000给小儿子、500给妻子、500给大儿子,自己留500。2015年开始有身体经常瘙痒(久治不愈)、半夜总要小儿子起来帮忙涂药。2016年5月开始瘫痪卧床、住院,至2016年7月去世,期间一直都只有小儿子照顾。去世后大小儿子各出1万,向合作社赊账4万举办了葬礼。小儿子因照顾父亲操劳过度,导致耳聋。老教师去世后,政府有一笔抚恤金发放(约14万),现在他们就如何分配意见不同,请求协商方案。请问以下哪种方案较为合理,还请提出最为合理合法的方案,谢谢!方案一:再婚妻子7万,大小儿子各3.5万,欠合作社的帐由大小儿子平摊;方案二:先还合作社4万,大小儿子先分2万,剩余8万,妻子、大儿子、小儿子 平分;方案三:先还合作社4万,妻子4万、大儿子2万、小儿子4万(剩余10万,妻子5万、大小儿子各2.5万,但因考虑小儿子一直照顾父亲,妻子补1万给小儿子、大儿子补0.5万给其弟弟)。方案四,请您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北京市
更多
床
举报
提问者:ask7981525454
发布于2017-02-2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