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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恋两年,未婚怀孕,男方以双方性格不合为由不肯负责!男方在供房,房子未装修男方是否需要赔偿女方损失?

    相恋两年,未婚怀孕,男方以双方性格不合为由不肯负责!男方在供房,房子未装修,男方家人要求把孩子流掉,继续相处两年,等房子装修好了,觉得合得来再结婚要孩子。请问如果把孩子流掉了,男方是否需要赔偿女方损失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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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234935237

    发布于2017-02-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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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9177523557 丨Lv 2
    可以协商适当补偿
    +1 2017-02-25 举报
  • ask6735674467 丨Lv 1
    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 费。
    +1 2017-02-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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