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律师您好:我朋友的母亲21年前与李先生再婚,住在李先生家,房产是李先生

    律师您好:我朋友的母亲21年前与李先生再婚,住在李先生家,房产是李先生一人名下的。现双方都已84岁高龄,由于李先生腿脚不便一起住进敬老院。请问:在李先生身后,老太太应享有继承权吗?如果李先生留有遗嘱又如何?注:李先生膝下有四个儿女。 北京市

    房产继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ask7357484178

    发布于2017-02-2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8个回答
  • ask7880580948 丨Lv 1
    你好,一般可以。。
    +1 2017-02-25 举报
  • 电子与生活 丨Lv 2
    您好,原则上有遗嘱按照遗嘱,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1 2017-02-25 举报
  • 那是你想多了 丨Lv 4
    没有遗嘱的 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的
    +1 2017-02-25 举报
  • 喜洋洋107 丨Lv 0
    你好,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依法继承。
    +1 2017-02-25 举报
  • ask8582944993 丨Lv 0
    有继承权,有遗嘱一般按遗嘱继承
    +1 2017-02-25 举报
  • ask8170249648 丨Lv 1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
    +1 2017-02-25 举报
  • ask6215586432 丨Lv 1
    你好,如果留有遗嘱应按照遗嘱执行。如没有遗嘱,李先生先去,老太太有继承权。
    +1 2017-02-25 举报
  • wxlzsj 丨Lv 2
    您好!没有遗嘱,有继承权。
    +1 2017-02-2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