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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以办好了交易手续,当拿去过户时,法院把房子冻结了,该怎么办?

    房产以办好了交易手续,当拿去过户时,法院把房子冻结了,该怎么办? 北京市

    房产 房子 过户 举报

    提问者:ask3970329996

    发布于2017-02-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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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6425077607 丨Lv 2
    买房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异议,如果异议被驳回,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房款并要求卖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1 2017-02-25 举报
  • ask5672949917 丨Lv 1
    涉案房屋,慎重处理。
    +11 2017-02-25 举报
  • ask7809260231 丨Lv 3
    委托本律师代理运用诉讼技巧要求解封并取得所有权
    +1 2017-02-25 举报
  • ask8881412498 丨Lv 1
    叫对方退回首付,不要支付尾款
    +1 2017-02-25 举报
  • ask1906533620 丨Lv 2
    一,先查询被冻结的原因: 1,如果是买方的责任(未执行生效判决等),当事人需要同法院的执行庭联系,沟通执行生效判决款项的方式方法。 2、如果买方没有其他的还款方法,也没有其他的财产,则日后有可能对方会申请对当事人的房产拍卖以获得执行款,剩余款项退还给当事人。 3,如果是卖方的责任(卖方有欠款未偿还,被第三人申请冻结的),可以向法院提供当事人的购房合同,付款情况等证明,房产拍卖后,按比例分配(和第三人的欠款之间)卖房所得,不足部分再向卖房方追偿。 4,也可以和卖方协商退还购房款,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以欺诈解除合同(在当事人不知道有第三方欠,房产有可能被封的前提下,主张赔偿。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10 2017-02-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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