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于2014年2月进入这家公司的,我老婆在2010年就在这家公司上班了夫妻双方在一个公司上班的规定合理吗?$https://m.fang.com/ask/ask_24768940.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24768940
-
我于2014年2月进入这家公司的,我老婆在2010年就在这家公司上班了夫妻双方在一个公司上班的规定合理吗?
您好,我于2014年2月进入这家公司的,我老婆在2010年就在这家公司上班了。公司有个规定:夫妻不能都在这家公司上班。(但是具体到文字没有我不清楚)。我在2014年入职填资料的时候也只写了儿女的名字,没有写老婆的。因为我丈母娘去年去世,我和老婆都请了丧假回家,现在公司以这点为由,合同以到期,不再和我续签合同了,并且公司也拒绝对我进行赔偿。请问,公司的做法合理吗?夫妻双方在一个公司上班的规定合理吗?(我们是在保洁公司里打扫卫生)。 北京市
更多
房产纠纷
清洁保养
举报
提问者:狂爱巧乐兹
发布于2017-02-23 北京市
共5个回答
-
-
-
碧海云天_qq2014
丨Lv 8
这种属于歧视,违反劳动法,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
-
-
ask3672046995
丨Lv 2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
-
ask8703339403
丨Lv 2
如果到期不签,可以要求赔偿。
-
-
-
ask2809645252
丨Lv 2
如果合同到期,劳动关系自然终止,一般情况下不存在补偿
-
-
-
ask9493722393
丨Lv 2
您好,公司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