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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婆逼着离婚,我也没犯任何错误,就是回家少.一个星期回去一次

    老婆逼着离婚,我也没犯任何错误,就是回家少.一个星期回去一次二次.老婆是二婚,跟前夫的爸妈住在一起,她有一个孩子,我们是13年确定关系后在一起,那时孩子三岁刚上幼儿园,从那时起养这个家,14年领的结婚证,15年二月份办的结婚,现在老婆逼着离婚,说我不关心她,我们现在也没有自已的孩子,我想问一下,当时结婚的财礼钱能退吗?还有这三年养这个孩子,这个家的钱能退吗?离婚理由就是我回家少,不爱干净,不关心她,不理解她,不心意相通,不了解她的想法. 北京市

    结婚证 举报

    提问者:ask9053938576

    发布于2017-02-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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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1125220604 丨Lv 2
    你好,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后一方送给另一方的结婚彩礼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因为已经达成了缔结婚约的目的,因此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也不能要求返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四)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1 2017-02-23 举报
  • ask6371219211 丨Lv 0
    你好,已经登记并且实际共同生活的不予以退还
    +1 2017-02-23 举报
  • ask1913131039 丨Lv 2
    你好,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所谓赠送是自愿的,所以在法律上是不能要求返还。但彩礼与一般的赠予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的。根据这一现实情况,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一是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实际上并未结婚;二是双方虽然结婚,但并未共同生活;第三种情况比较复杂,即结婚前给对方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
    +1 2017-02-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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