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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年,丈夫方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我借款6万元,《借款理由,

    去年,丈夫方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向我借款6万元,《借款理由,用于工程建设》,开具有借条在我处,,只有方某一人签字,但是至今未归还,今年五月,夫妻协议离婚,七月初,方某在单位自杀死亡,请问律师,我如何主张权利?可以向方某前妻讨要该笔债务吗?谢谢 北京市

    提问者:ask7752578079

    发布于2017-02-23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 grt627 丨Lv 0
    根据你说的情况,本律师可以帮助你要回欠款,具体可电话联系详谈。
    +1 2017-02-23 举报
  • ask9707405227 丨Lv 1
    可以的,若无特殊情况,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可以起诉他的前妻和他法定继承人
    +1 2017-02-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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