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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在生前再婚,现任丈夫给予生活费并立下所谓的借条,但母亲去世后,并没有遗嘱,和任何房屋等遗产,只有零星的银行存款,如果其现任丈夫拿着借条,向其去世的人的子女追讨此笔费用,其子女需要偿还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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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925615647

    发布于2017-02-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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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蓝衣网 丨Lv 4
    不需要,详情委托本律师代理积极应诉。
    +1 2017-02-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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