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5日在厂里压到两只脚,都骨折啦,之前已经上8个月的班,到2017年2月20日告他晚吗?
2016年5月15日在厂里压到两只脚,都骨折啦,之前已经上8个月的班,去医院检查只是说骨折,一个脚趾错位,当时两只脚都肿的厉害,就先让我在家休息几天再去检查,过几天又去检查了,却说那个错位的脚,怀疑是陈旧性骨折,医生又说了一些,那个脚趾就是没了也没关系的话,只是难看一点,当时我也觉得动手术太痛,就没做,过了几天想通了,想去做手术,给老板打电话,他就推拖着没空什么的,让我自己去医院看,行动不便就没去了。当时我老婆怀有身孕六个月左右。后来谈私了的事,因为手头紧张,签了一份协议。给了三个月工资,其他什么也没有,也没做工伤认定没签合同没交保险,到2017年2月20日告他晚吗?月工资5000能赔多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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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392189229
发布于2017-02-23 北京市